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清除,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
依据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实施渐进式惩戒,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再次违反规定的。
不得混装混运,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吊销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违反规定,有条件的居住区、家庭可以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装置。
修改后的《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本市采取措施逐步推行净菜上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本组文/本报记者 李泽伟 。 约束机制 个人多次不分类投放垃圾最高罚200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向消费者主动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洗漱用品等,由相关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不按规定分类投放。
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违反这些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四条规定,单位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予行政处罚,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行为。
一次性用品的详细目录,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违反规定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
同时。
此外。
并应当设置醒目提示标识。
不得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
修改后的《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针对个人违法投放垃圾的行为,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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